2009年2月6日 星期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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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轂》
會(1)有(2)告契丹以城中虛弱者,契丹還(3)攻安陽,陷其城,轂(4)自郡候契丹,遂見獲(5)。契丹主先設刑具,謂之曰:「爾何背我歸太原?」轂曰:「無之。」契丹主因引手車中,似取所獲文字。而轂知其詐,因請曰:「如實有此事,乞顯示之。」契丹國制,人未伏者不即置死。自後凡詰轂者六次,轂詞不屈。轂氣色不撓,卒寬之。注釋:(1)會:正好。(2)有:有人。(3)還:返回。(4)穀:李穀。(5)遂見獲:於是被抓了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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